德国阳光蓄电池A412/180A
阳光蓄电池需经常检查的内容如下
连接处有无松动、发热、腐蚀现象(应及时清理,做好防锈措施);
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;
极柱、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逸出(结霜现象)。
蓄电池放电后,应立即再充电,以免因搁置时间太长,不能恢复容量。
电池应避免用过大或极小电流放电,放电电压不得低于蓄电池终止电压,避免深度放电。
在正常使用的电池不得打开安全阀,以免影响电池的安全可靠性。
蓄电池在进行串、并联连接以及装卸时,应防止电池短路,所用工具必须 绝缘,连接螺栓必须拧紧。
容量低于额定值的80%的蓄电池,应进行更新。
汤浅蓄电池的均充电压可设定为2.30~2.33V/只,具体要求如下
浮充电压有一只以上低于2.18V/只,处理方式是电池放出50%左右容量后,建议在手动均充情下,充电2~3天,如仍不可恢复,请联系我们;
放出20%以上额定容量时,要自动均充;